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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5-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二十二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

第二十二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0531-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为规范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类)分配。

网址: –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八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五)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学校代码:。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一)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xnzfdxxb.cn/zonghexinwen/2022/0527/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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